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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国 ( Germany )
德国的全称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位于欧洲的中部,首都柏林。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英国和法国占领区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苏联占领区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
1990年12月23日,联邦德国议会与民主德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同批准签署了《统一条约》,条约规定联邦德国、民主德国实现统一,民主德国改为统一后德国的一个行政区,全德实行联邦制。
一、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德国统一后实行联邦制,原联邦德国的分散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由此取代了原民主德国的集中式体制,成为目前德国通用的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在联邦体制下,联邦档案馆与各州档案馆互不隶属、各自独立,前者无权干预后者的档案活动,但它们之间仍保持密切的合作。此外,德国联邦和州两级均有独立的立法权。档案立法原则虽然基本一致,内容也大同小异,但均具有绝对的独立性。虽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分别按照各自的法律管理各自的档案事务,但在某些方面也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必须遵守。如古老珍贵的档案不得出口等。
二、档案机构设置
德国1990年统一后,档案机构设置是在东西德档案馆重组和合并的基础上完成的。原民主德国的中央档案馆与原联邦德国的联邦档案馆合并,原民主德国的军事档案馆和影片档案馆也并入了联邦档案馆,地方档案馆维持原状。
合并后的中央级档案馆仍称为联邦档案馆,属内政部领导。它除了作为一个保管机构,接收和保管联邦政府机关的档案以及历史档案外,还是一个负责领导总部和各分馆行政管理的机构。因此,它的内部机构设置庞大,包括9个部——中央行政事务部,中央专门事务部,档案方法、信息技术、私人手稿和音像档案部,德意志帝国档案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档案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档案部,军事档案部,影片档案部,战争赔偿档案部。此外,联邦档案馆在各地还设有10个分馆,分别是——波茨坦分馆、弗赖堡因布赖斯高分馆、柏林分馆、拜罗特伊分馆、亚琛分馆、美因—法兰克福分馆、拉斯塔特分馆、奥古斯廷分馆、科斯维希—安哈特分馆、多茨堡—易北河分馆。地方档案工作由各州自行决定,有的州设有总档案馆,并在该州的一些城市设有分馆,巴登—符滕堡州、巴伐利亚州、黑森州、下萨克森州等均属于这种情况;还有一些州仅仅设立州档案馆,下面不设分馆,如不来梅州和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等就是这种情况。除联邦和各州档案馆外,还有企业档案馆、教会档案馆、大学档案馆、政党档案馆、工会档案馆和文学档案馆等多种类型。
德国的统一使得原联邦德国的联邦档案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它变成了一个全德性机构;另一方面,联邦档案馆的馆藏大大丰富,原民主德国中央档案馆、军事档案馆和影片档案馆的加盟,使联邦档案馆的馆藏量大大增加。
三、档案管理
当前,德国的档案管理活动主要保留了原联邦德国的特色。
1、收集
联邦档案馆十分重视收集工作,不仅遵照法律规定及时接收联邦政府机关的档案,还注意收集社会上的各种有价值的档案。特别是档案馆经常主动开展征集工作,工作人员注意从各种报刊和广告中获取有关信息,一旦发现线索,就主动联系。
2、整理
联邦档案馆按照来源原则整理档案。其馆藏档案分若干大类,每个大类用一个或几个大写字母来表示;每个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政府各部的所有档案按部组成全宗,每个全宗又按该部的组织机构把文件分为若干个系列,每个系列包括若干个案卷。每个系列内,案卷按照分类方案上的顺序排列,案卷内的文件则按文件的积累顺序排列。
3、编目
德国档案机构编制的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库藏目录、分析目录、案卷目录和档案馆指南等几种类型。库藏目录一般不对外公布;分析目录是一种专题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包括综合性、专题性和分析性三种;档案馆指南主要说明各类档案的名称、起止日期、数量和存放地点等。
4、保管和保护
德国档案机构非常重视档案的安全保管和保护技术工作,十分注意从档案库房建筑上加强档案的安全保护,最富代表性的是联邦档案馆的新馆。新馆库房全部是水泥整体结构,并附有绝缘层和外包层,墙体厚达48厘米。在不使用空调的情况下,库房内可保持恒温18℃±3℃,相对湿度为50﹪±5﹪,这有利于档案的保管和保护。
德国档案馆的库房设备相对来说比较先进,大多数档案馆安装了空调设备,联邦档案馆的库房还装有电脑控制的防火设备。档案馆使用的档案装备具有档案夹和档案盒,它们一般都经过酸处理,因此馆藏档案很少发生霉变、虫蛀等现象。
5、利用和开放
德国大多数档案馆实行30年封闭期的制度,即文件从产生之日起满30年即可向公众开放;个别档案馆规定档案封闭期长达40年。各档案馆多把提供利用看成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此他们广泛开展各种利用活动为社会公众服务。档案馆设立舒适的阅览室,在室内配备复印机、微缩品阅读器等各种设备,便于用户利用;档案馆定期出版刊物,介绍馆藏,公布档案和资料目录,向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档案馆还经常举办档案展览,向社会宣传档案馆及馆藏档案,增强社会档案意识。
6、现代化建设
德国档案馆普遍重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缩微技术在各档案馆得到普及;联邦档案馆的计算机存储和检索技术比较先进;联邦影片档案馆的修复技术最为先进,不仅可修复发霉、破边和磨损的老、旧照片,还可以排除影片中的杂音,使褪色的彩色影片重显色彩。此外,德国各档案建立了一些信息中心,借助电子数据装置控制若干数据库,从而方便利用者快速查询所需信息。如柏林档案馆建立有“化学专业信息中心”、“德国技术规定信息中心”和“联邦环境信息中心”。其中化学专业信息中心可为用户提供15个信息库中总共900万份文献。汉诺威档案馆建立了“原材料收集、地址科学、水利信息中心”,可提供世界4000座矿藏的矿物原料储备、生产和消费信息。法兰克福档案馆技术专业信息中心拥有35个信息库,罗列出机器制造、加工技术、电气技术和驰车技术等反面的750万份文献。斯图加特档案馆空间与建筑信息中心可提供建筑、城建、空间、居室布置等方面的技术性规划和科学专业信息。科隆档案馆的医学文献与信息研究所拥有40个信息库,可提供有关医学、生物学和农业等领域的约350万份文献和资料。
四、档案教育
德国从19世纪就开展了档案教育,并设立了专门的档案教育机构来培养档案专业人才。这类档案教育机构与一般教育系统的关系并不密切,通常是作为档案馆的一部分来设置的,其招生、考试和课程设置等均按照档案法而不是教育法进行。目前,德国的档案教育机构主要有三所,分别是马尔堡档案学院、慕尼黑档案学院和波茨坦专科学院档案、图书、情报系。其中,马尔堡档案学院的国际知名度最高。现以该学院为例,介绍德国档案教育的特色。
马尔堡档案学院的历史可上溯到1894年。它与1821年成立的法国档案学院和1854年成立的奥地利维也纳历史研究院并称为欧洲的三代档案学院。但1904年该院停办,普鲁士机密国家档案馆附设的达勒姆档案学与历史学进修学院接替了马尔堡档案学院的职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经档案人员的倡议,决定重建马尔堡档案学院。1949年6月,重建后的马尔堡档案学院正式成立。从1949年到1984年,马尔堡档案学院是黑森州档案馆的一部分;1984年之后,该学院归属于黑森州政府,由州文化事务部领导,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州政府的拨款。
该学院的档案教育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高级档案研究人员和中级档案管理人员教育。高级培训班学制有两年和两年半两种,接受高级档案研究人员教育的学院必须是大学历史专业或法律专业毕业。所学课程主要有:档案学理论,历史学和历史学辅助学科课程,有关公共政策、法律、行政管理的公共课程。中级培训班学制三年,学员必须具备完全中学或高级中学毕业的条件。中级培训班所设课程与高级培训班相似,但在课程的课时安排比重上差别较大。由于中级培训班学员的起点较低,因此学员要花费更多的课时来学习档案学理论课程、历史学和历史辅助学科课程。除了学习基础理论之外,高、中级档案员培训班的学员还要在理论学习之前和之后到档案部门进行业务实习。在实习中,学员对档案馆的具体工作有所了解,并将所学理论用之于实践。在完成高级档案研究人员教育学业并通过资格考试后,可获得“档案馆评估与咨询员”的头衔,取得在德国联邦档案馆或各州州级档案部门任职的资格。完成中级档案管理人员教育学业并通过资格考试后,可获得“档案员学位证书”。
另一种教育形式是在职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马尔堡档案学院从1990年起开展了在职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由于这种教育没有通过州立法,因此不授予学位。继续教育的课程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设置,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档案学专业理论课程,如档案馆的作用,档案的组织、收集、整理和保管方面的专业知识等;二是应用技术方面的内容,如档案文件的修复、保护,档案的复制,文件的除尘以及计算机的应用等;三是实习、应用方面的内容,如计算机信息和互联网技术,使学员能够熟练运用和掌握最新技术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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