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负责区机关院内有关单位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2、定期接收整理区机关院内有关单位上年度文件形成机关应归档保存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档;
3、负责按有关规定提供本室保存的文件档案的借阅、复印及查询等各方面的服务;
4、负责向社会各方面和公民提供政府公开发布的规章文本;
5、负责文件档案管理中心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本室保存的文件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工作;
7、负责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
8、负责室藏档案资料的编研工作;
9、负责对所管立档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