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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为掠夺中国东北的资源,制定了强征中国劳工的政策。1933年底,以日本关东军特务部为首的"劳务统制委员会"成立,并委托满铁经济调查部制定了"满洲劳动统制方策",准备从东北和关内大规模强征中国劳工。从1935年初起,关东军劳务统制委员会特别指定"大东公司"(1939年7月后为"满洲劳工协会")具体承担强征中国劳工的措施。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日本侵略者随后在中国占领区扩大强征中国劳工的地域和人数。依据“以战养战”的日本战时基本国策,为其侵略战争服务,日军于1938年6月在北平成立了新民会劳工协会,在青岛成立了山东劳务福利局,在济南成立了山东劳务公司等半官半民的搜刮劳工的机关。1939年2月,日军又在青岛成立了大陆华工公司,1941年7月,日本侵略者将上述机关合为一体,组成华北劳工协会,并在北平、塘沽、石门(今石家庄)、太原、济南和青岛等地分别设立战俘劳工集中营,关押了众多的抗日军民和无辜群众。日本侵占东北后,仅从华北强掳到东北的劳工就高达800万人,在煤矿、港湾及军事工程等从事苦役。在北京,当年日本侵略者指使伪北京政权警察署按区制定劳工名册,并按名册征用劳工。日本侵略者在北京建立的北支那制铁株式会社石景山制铁矿业所征用了几千劳工。日军还征了3千多名中国劳工修建西苑和南苑飞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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