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

    1、档案局职能
    2、办公室职能
    3、指导科职能
    4、计算机中心职能
    5、征集科职能
    6、管理科职能
    7、编研科职能
    8、总务科职能
    9、党风责任制
    10、廉政、勤政建设规定
    11、关于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礼品登记的实施办法
    12、关于海淀区档案局特聘廉政监督员的有关规定
    13、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办法
    14、海淀区档案局创建北京市文明单位措施
    15、海淀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管理制度
    16、例行会议制度

党务 政务

海淀区档案局职能

    海淀区档案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对全区档案工作进行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指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区档案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本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负责档案管理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
    3、依法查处本区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
    4、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的实施和档案专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5、根据国家规定,监督全区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向区档案馆移交。
    6、组织参加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种交流活动,指导区内档案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
    7、领导区档案馆的日常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能

编制6人,科长1人,副科长1人,工勤1人

    1、负责局(馆)内日常政务工作。
    2、承办文秘、档案、财务、计划、统计、文件收发、保密、计划生育、人事、信息、信访、精神文明建设、文印、监察工作。
    3、承办市、区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4、办理人大政协代表提案的具体事项,督查领导批示和本单位立项的有关工作。
    5、负责职工教育和档案专业的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6、综合协调局(馆)内部和对外接待联络的有关工作。
    7、负责局(馆)长交办的其他事宜。

业务监督指导科职能

编制5人,科长1人,副科长1人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区档案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本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检查并监督协调全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负责有关档案法规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
    3、依法查处本区违反《档案法》、《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的行为;
    4、根据国家规定,监督全区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向区档案馆移交;
    5、组织参加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种交流活动;
    6、指导、组织和协调本区内档案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开展档案宣传和信息报导工作;
    7、接受区政法委、法制办的领导并进行工作联系,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目标责任制工作总结等;
    8、监督、指导区档案馆的日常业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计算机中心职能

编制5人,科长1人,副科长1人

    1、负责全馆计算机网络的规划,软件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硬件的购置、修护和维修。
    2、负责建立各种数据库的规划和有关工作。
    3、负责档案条目的计算机录入,打印各种检索工具。
    4、根据馆藏需要进行相关资料的光盘刻录及声像档案的复制。
    5、负责全区在档案管理中计算机运用的普及、应用和培训工作。
    6、负责本馆综合布线系统的管理维护。
    7、负责本局电话系统的使用、维护。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集科职能

编制4人,科长1人

    1、拟定接收档案资料的有关规定及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2、拟定本区档案征集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方案。
    3、对进馆档案资料进行指导、质量检查和验收。
    4、征集散存在社会上重要的档案资料及名人档案资料,并进行科学分类、整理和立卷。
    5、对本区重大活动、事件以及重要的历史资料进行摄影、摄像与编辑。
    6、搜集、编制全区重点档案、专题档案的目录。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利用科职能

编制8人,科长1人,副科长2人

    1、负责全区入库档案材料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2、负责档案的利用、咨询、信息反馈工作。
    3、负责档案利用调卷、归档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及杀虫、防鼠、灭菌工作。
    5、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6、对馆藏资料进行整理、修复、抢救等技术处理工作。
    7、负责馆藏档案保管期限的鉴定、销毁和拟开放档案的审查、划控、解密工作。
    8、负责本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有关工作。根据馆藏史料结合形势需要举办相关展览,承办基地利用的有关工作。
    9、制定本馆档案、资料的检索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
    10、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制开放档案目录。

编研科职能

编制4人,科长1人

    1、调查社会需要,结合馆藏制定档案馆编研计划;
    2、按照计划,负责本区专题史料的选材、编辑和发行工作;
    3、组织举办编研成果展、档案利用展等展览。
    4、依据档案、各单位提供的材料及传播媒体提供的资料,编写大事记及各种参考资料。
    5、利用馆藏史料、进行史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配合社会需要组织学术活动。
    6、负责信息收集,提供新闻剪辑和专题资料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进行有关的反馈收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科职能

编制11人,科长1人,副科长2人,工勤6人

    1、负责馆内消防、保安监控、空调、电梯、电视系统的管理与维修。
    2、负责馆内各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传输。
    3、负责馆内水暖、通讯、电气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负责馆内会议室、教室、阅览厅、多功能厅等公共用房与内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5、负责本馆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工作。
    6、负责食堂的管理。
    7、负责车辆管理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8、负责本馆的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责任制

    为了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工作能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责任制:
    一、党组书记要把党风廉政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二、党组成员要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主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三、党支部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工作的检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修定有关的廉政、党纪、勤政规定。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会议并抓组织落实。
    四、负责纪检和监察工作的支部委员,要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注意收集局内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定期向支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
    五、及时向党员传达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使党员及时了解情况以起到警钟长鸣作用。此项工作由纪检委员负责落实。

廉政、勤政建设规定

    为加强我局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树立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使全局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廉洁、公正、热情、高效地做好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语言诚恳、仪表庄重大方。
    二、全局所有副科级职务以上的干部都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体工作人员如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一经查出,一票否决,先严肃处理后限期调离或解聘。
    三、坚持公开办事的制度,任何人都不得利用职权或凭借本部门的工作之便办私事。在工作中凡涉及本人亲属或与本人有直接关系的事件必须回避。
    四、全体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为个人、亲友、小团体谋私利;不得在公务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全体工作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它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商品倒卖和有偿中介活动牟取非法收入;不得买卖股票,一经发现,先严肃处理后限期调出或解聘,通报全局人员,再研究。
    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艰苦奋斗,抵制讲排场、奢侈浪费等歪风,公务往来要礼仪从简。
    七、共产党员要起表率作用,树立公仆意识,坚持同一切有损党和政府形象、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全体职工要办事认真、负责、讲求效率。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不敷衍、不推诿、不扯皮。每位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和精通本职位及科室的业务职责和政策规定,对外解释或答复有关问题符合规定,口径一致。讲究工作效率,每个职工均应坚守岗位,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示,说明代理部门及外出的时间。对各自工作做好记录,注意积累材料。
    八、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制度,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不准以任何借口或形式浪费国家资产。
    九、每季度各科室自检一次,每半年全局检查一次,随时处理违纪行为。年底表彰先进,通报执行本规定的情况。

关于执行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收受礼品登记的实施办法

    根据海办发[1995]43号、海政办发[1995]9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局的廉政、勤政建设,公正执行公务,按北京市《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全局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拒收各种礼品馈赠,如确因各种原因不能拒绝的,应严格按照本局规定的“收受礼品实行登记的实施办法”的程序登记和上交。实施办法如下:
    一、受理登记科室设在局办公室,主管领导为党政一把手。
    二、工作人员确因各种原因不能拒收的礼品,一次合计金额(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均须登记,合计金额在200元以上的必须登记上交。
    三、必须登记,上交的礼品,在收受礼品之日起一个月内,先由本人如实填报(处级以上干部一式两份),并随礼品一并到办公室会计处办理登记上交手续。
    四、会计对交来的礼品进行造册登记,并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上交礼品登记表报到区财政局,并报送统计报表至局主管领导一份。
    五、对发现收受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按北京市《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实施办法第四条“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责令其登记上交,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可参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海淀区档案局特聘廉政监督员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海淀区档案局(馆)的廉政勤政建设,不断提高我区档案工作水平,增强档案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促进我区档案事业心的蓬勃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海淀区档案工作廉政监督员受聘于海淀区档案局,聘期从受聘之日起每届三年。
    二、特聘监督员受海淀区档案局委托,对档案局(馆)的工作人员在全区档案工作的管理、服务、检查指导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或作出评价。
    三、监督员可对了解到的问题征求本协作组内单位的意见,以书面或其他方式随时直接反映给区档案局领导。
    四、区档案局应为监督员发挥作用提供方便,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对档案局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建议等。
    五、档案局对于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等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有关监督员及单位。
    六、对于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现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监督员,区档案局给予适当奖励。
    七、如监督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档案局,以便及时调整,保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
    八、本规定由区档案局党组负责解释。

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办法

    1、严格执行北京市海淀区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不超标准装修办公室用房及购置设备。
    2、召开各种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一会多议,联合办会。
    3、严格遵守市、区政府每周四无会日制度,各科室若需在无会日召开有基层单位参加的会议,必须先到办公室登记,经局长批准方可办理。
    4、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本区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减少陪餐人员,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5、严格按规定安装办公电话,不得超标准、超规定安装住宅公务电话。
    6、严格按规定配备使用办公用车,无特殊情况不用公车接送领导上下班。
    7、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出国考察培训事宜。
    8、严格控制本系统的评比达标活动。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组织评比,严格控制奖金,奖品的标准及数量,禁止铺张浪费。

海淀区档案局创建北京市文明单位措施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贯穿于全年工作任务中,特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
    强化档案工作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区内外各项工作服务,创建“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文明机关,为“发展知识经济,创建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贡献力量。
    二、组织落实,党政齐抓
    为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单位的活动落到实处,我局首先将此任务纳入党支部和行政工作目标,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及各科室负责人担任。
    党支部将创建活动列入支部工作计划,结合“为纳税人服务活动”安排工作。
    行政工作将创建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任务,列入工作目标,提倡集体主义思想,倡导积极向上的风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为中心,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主要在对职工进行“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进行文明市民教育,加强首都意识、环境意识,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觉悟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水平。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四、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首先从市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审视各项工作。按市级文明单位的要求,对窗口科室的工作人员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对收费等标准重新规范,制度上墙,办事公开,简化办事手续,办事守时尽责,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坚持局长巡视制度和接待制度,经常检查指导工作。工作人员办公期间佩戴胸卡,行政执法人员执行任务时必须持执法证。公布监督电话,设意见簿、意见箱以便收集意见。由局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收集来的各种意见进行分析,建立登记册,对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登记,属于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问题的,针对有关科室及人员进行反馈教育,属于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做到及时研究处理。每条意见有一个工作人员负责解决,负责到底,并记载解决的情况。
    第三、以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带动服务质量的提高。具体要求:
    1、主动接待、礼貌待客,文明用语。
    2、衣着整洁、举止端庄、环境优美。
    3、技能熟练、操作无误、登记齐全。
    4、了解要求、服务热情、提供帮助。
    5、征求意见、收集返馈、解决问题。
    第四、使创建文明单位的措施深入人心,把计划中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科室制定各自的创建措施,把科室每个成员的工作纳入进去,以使每个人的工作溶入到整个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中。在全局造成创建文明单位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监督、廉洁自律
    为了真正把廉政建设搞好,以档案局的名义聘请各区属单位协作组组长担任廉政监督员,制定了“廉政监督员职责”,抽出专门时间对他们进行培训,请他们对档案局(馆)的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可以随时以各种方式对档案局(馆)的工作给予批评,以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约束自己,使清正廉洁在我局蔚然成风。
    六、科室评优,争创一流
    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纳入到各项工作的考核中,在争先创优的评比中把各科的争创活动与考核实绩联系起来。使各科室的工作都以高标准要求,人人以一流的工作态度创一流业绩,促进全局工作更上一层楼。

海淀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制度

    一、海淀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由海淀区政府命名,宗旨是以区档案馆馆藏为依托,广泛向社会各方面开展史料征集工作,用翔实的档案史料,以海淀区域内的历史进程为主线,以举办经常性展览为主要形式,辅以举办专题性的征文,冬令营、夏令营讲座等活动,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讲海淀的历史、讲海淀的发展、讲海淀的美好前景,激发爱国主义精神,使“知海淀、爱海淀、建海淀”成为青少年的理想,成年人的行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添新的阵地。
    二、与宣传部、团区委、区教委协调配合,以国家、市、区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为内容结合区情举办各种类型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根据“基地”工作的性质,海淀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责人由馆长担任,“基地”工作纳入档案局(馆)年度计划。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在档案管理科,由其制定出年度的工作计划,年终要有总结,列入该科科室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四、为保证“基地”工作的正常开展,区档案局根据每年“基地”建设及发展需要,保证其举办活动的经费。
    五、区档案馆为“基地”设讲解员职位一个,讲解员要求:仪表大方、举止得体、口齿清晰、讲解流利、服务周到。
    六、“基地”的管理人员要对举办的各类展览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展品的清点,登记及展览效果的反馈。

例行会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1、例会(中心组学习):每周一下午召开在职局领导干部会议,会议由局长(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内容是学习政治、业务及有关政策文件,分析研究业务工作及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2、民主生活会:每季度末周一下午为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谈心及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廉政、勤政建设情况,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局务会:每月初第一周召开局务会议,会前由办公室搜集主要议题,报局长。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是:汇报主要业务工作、人员思想、收集好人好事、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关系、分析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力争每次会议突出一个主题,解决重点问题。会议主要内容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重要决策及事项在大事记中备案。会议决定由各科室负责人及时传达到本科室工作人员,并组织实施;凡涉及需保密的事项,均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三、全体会议:
    1、每周五下午为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或党团工会活动时间,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内容是政治、业务学习和党支部工会组织的有关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办公室负责考勤。
    2、每季度第一个周五下午召开全局大会。由局长主持。会议内容是:通报上季度主要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3、每年底(或年初)召开一次全局工作总结、动员大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找出问题,明确新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思路。
    四、科务会议:每月各科室至少召开一次科室工作会议,时间原则在局长会议之后。内容是:传达局务会议精神,交流思想等。要保证参会人数,认真做好记录。
    五、专题研讨会:每年局里将不定期地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研讨各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展方向,确定我局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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